第一百六十九章要出大乱子的 儒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
那就是给予官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
那就是春秋决狱
这就是礼法体系
礼在法之上,道德伦理在法律条文之上,只要官员觉得某些事情合乎某些道德准则,是可以无视大明律的
故而自古以来中国从来是有法律的
但是法律从来不是最重要的
为什么科举靠四书五经,而不是律法
这就是原因
用现代人的分析,就是成本问题
统一的中原王朝,面积太过广大了
严密公平的法律体系,带来的成本增高,给朝廷带来极大的财政压力不提,地方上也很难去执行
用现代法律体系对比就很明白了
除却专业人士,谁能真正精通所有法律
不,就是专业人士,他们精通的也是法律体系之中的一部分,而不是全部
甚至估计,也没有谁敢说,他精通中国所有的法律了
在执行层面,也会遇见很大的问题,过于繁琐法律,给了地方官员,乃至于胥吏上下其手的空间,他们可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