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在法庭上,凶器与伤口不一致,这个矛盾点太致命了
如果这一点解释不通的话,根本就无法定罪,到最后就是无罪释放
庭内,等相关人员悉数落座后
“现在开始继续审理樱路一案
” 简单但又必须的流程,片刻过后,论到了辩方发言
对此,早有腹稿的龟冈律师上前道:“从捕上检测出的血液,是案件发生的两前,被害人自己不心切到手指而流出的血,跟本案完全没有关联
“ 出口的第一句就先反驳了检方的关键证物之一:刀上有被害者血液
随后龟冈又道:“而被告饶指纹,是因为经常被要求清洗东西,自然而然的留下的
” 樱路要一听着龟冈的话,虽然听不太明白,但也是连连点头